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专项课题进行结项验收。为保证结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基本要求
1.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经验案例等。理论文章应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具有学理支撑作用,发表时须注明“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成果”;咨询报告应经过严谨调查论证,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调查报告需以具体高校作为调研对象;经验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和推广价值,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2.重点课题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外,须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10000字左右);一般课题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外,须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6000字左右)或1份经验案例(3000字左右)。报告和案例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
3.研究成果应建立在认真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做到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引文、资料及数据须规范标注出处。
二、结项基本流程
1.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并准备相应研究成果材料。
2.请于2026年4月13日前,将《结项申请书》及相关成果材料发送至邮箱:shuangchuang@cc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单位+2024年专项课题结项”。
3.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课题进行评审。
4.经专家组评审、中心审核后,公布结项验收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需要延期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2),经专家组和中心审核后决定是否延期。
2.结项评审不合格者,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处理。
联系人:宋老师,027-67862663
马老师,027-67862770
附件: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结项申请书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