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发布人:sczx发表时间:2026-03-17点击: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专项课题进行结项验收。为保证结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基本要求

    1.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经验案例等。理论文章应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具有学理支撑作用,发表时须注明“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成果”;咨询报告应经过严谨调查论证,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调查报告需以具体高校作为调研对象;经验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和推广价值,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2.重点课题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外,须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10000字左右);一般课题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外,须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6000字左右)或1份经验案例(3000字左右)。报告和案例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

    3.研究成果应建立在认真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做到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引文、资料及数据须规范标注出处。

    二、结项基本流程

    1.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并准备相应研究成果材料。

    2.请于2026413日前,将《结项申请书》及相关成果材料发送至邮箱:shuangchuang@cc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单位+2024年专项课题结项”。

    3.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课题进行评审。

    4.经专家组评审、中心审核后,公布结项验收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需要延期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2),经专家组和中心审核后决定是否延期。

    2.结项评审不合格者,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处理。

    联系人:宋老师,027-67862663

    马老师,027-67862770


    附件: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结项申请书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

                                              20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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