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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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发布人:sxzz发表时间:2021-04-20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中心)课题研究管理工作,推动科学管理和规范管理,提升课题研究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题体现公平竞争、规范管理精神,择优立项。

    第三条  中心负责课题委托、遴选申报、过程管理及最终考核等工作,并积极为课题研究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申报与立项

    第四条 课题申报者需为高校或科研院所在岗人员,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团队亦可申请

    第五条 研究课题的立项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设立重点和一般两类资助项目。重点课题主要针对高校组织育人工作具有普遍、长期、亟需破解的难题;一般课题主要研究组织育人工作中的一般常见性问题。课题成果既要有理论性,又有可操作性,能积极推动组织育人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第六条 立项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课题负责人需真正组织课题研究的全过程,并承担该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每次申报主持一项,最多同时参与两项课题。

    第三章 评议与审批

     中心成立课题评审委员会,根据下列条件实施最终审议:

    1. 选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 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应用性;

    3. 研究设计的合理性,方法的恰当性;

    4. 申请者的能力水平及课题组成员的构成状况;

    5. 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考虑的其它条件

     课题评审委员会经充分讨论后,对课题提出立项意见,报中心审批,由中心下发课题立项通知,并送达课题负责人。

    第十条 获得立项批准的课题负责人,需与中心签定课题研究合作协议书,中心根据协议书确认课题组成员、约定成果使用方式。

    第四章 经费使用

    第十 课题支持经费的开支范围是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专用材料费等。

    支出内容

    比例

    说明

    印刷

    30%

    图书资料、打印、复印等费用

    专家咨询

    30%

    聘请的咨询专家等费用

    会议

    20%

    参加会议支付费用

    差旅费

    30%

    参加国内相关会议、差旅等费用

    专用材料费

    20%

    日常办公耗材,如硒鼓、录音笔、U盘等材料,单价不超过1000元

       第十二条 为确保经费使用的及时性和报销的规范性,本课题分为三个阶段报销,立项初期可报销经费的30%,中期可报销40%,顺利结项可报销30%

    第十三条  专项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课题负责人将课题研究产生的所有票据,按财务规范,分门别类整理好后,到中心办公室(华中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中楼308室)登记、签字后报销校外人员可邮寄或传真电子版票据

    2. 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范围和支出比例。

    第五章 过程管理

    第十 课题立项后,中心将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适时对课题研究的进度和质量进行中期考核。课题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研究进度是否符合研究计划的要求;

    2. 资助经费是否真正用到科研工作上,开支是否合理;

    3. 是否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4. 课题组成员参加研究的情况。

    第十 凡立项课题,均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转题必要,需向中心提交理由充分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能实施。对私自改变课题或研究方向者,其研究成果不予鉴定验收。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调整负责人或推迟结项时间,原负责人须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能继续享受有关权益。

    第六章 结题与应用

    第十 课题研究完成后,需提交书面结项申请,并提交此课题研究的所有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由课题评审委员会对成果进行审核、评议,合格后方能正式结项。

    第十 凡未经批准自行中断研究或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课题,应追回已资助的全部费用;由于研究者自身的原因,经批准取消的项目,停拨或酌情追回部分资助经费。

    第十 对于优秀的研究成果,中心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

    十九 课题研究成果,不论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须注明受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经费资助

    第二十条  中心在征得课题负责人同意基础上,可合法使用项目资助研究成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  本办法由中心负责解释,中心办公室参照执行。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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