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中心)是教育部设立,以组织育人为建设方向的创新性研究型工作平台。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思想支撑和工作支撑,中心特开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资助方向
本次专项课题申报旨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研究,围绕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与实践,针对当前组织育人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项目研究要注重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结合高校发展实际情况,在党建与思政工作领域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和经验,形成一批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面向全国高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工,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团队亦可申请。为切实保证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务工作队伍和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共同组建项目组,鼓励组建跨部门、跨学院、跨高校的项目组。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结合本通知,根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专项课题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申报选题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具体题目要自行设计,原则上应紧密结合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育人工作的前沿、热点和难点问题。也可结合组织育人方向自设选题。
2.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shuangchuang@ccnu.edu.cn。
3.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评审,评审合格者将下发书面立项通知。
(三)申报截止日期
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4日。
三、课题资助与结项
(一)资助标准
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2022年11月—2023年10月),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15项,每项资助1万元。经费资助标准由专家评审组视项目研究的前期基础、团队水平、预期成果以及实际需求等情况综合评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经费需按中心设定的预算进行支出。课题经费不单独打包,中心凭票据实报实销。
(二)结项要求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项目研究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一般不允许延期。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文章、研究咨询报告、调查报告、被媒体报道的经验案例等四类。理论文章应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具有学理支撑作用,如发表,需注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资助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应经过严谨的调查论证,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调查报告需以具体高校作为调研对象;经验案例应被校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项目成果内容要精要,格式要规范,并通过课题结项答辩。
(三)成果应用
项目研究成果有助于重要决策的,中心将择优编发简报呈送教育部思政司。产出的高质量文章将推荐给思想政治工作类核心期刊以及报刊予以刊载,或资助公开出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琴婷
电 话:027-67866958
E-mail: shuangchuang@ccnu.edu.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20办公室
附件: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专项课题申报选题指南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专项课题申请书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