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sxzz发表时间:2023-11-03点击: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特开展2023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资助方向

    本次专项课题申报旨在推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研究,围绕新时代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与实践,针对当前高校组织育人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要注重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结合高校发展实际情况,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和经验,形成一批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面向全国高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工,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团队亦可申请。为切实保证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务工作队伍和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共同组,鼓励组建跨部门、跨学院、跨高校的项目组。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结合本通知,根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申报选题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具体题目要自行设计,原则上应紧密结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沿、热点难点问题。

    2.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申报书1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shuangchuang@ccnu.edu.cn

    3.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评审,评审合格者将发送书面立项通知。

    (三)申报截止日期

    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231117日。

    三、课题资助与结项

    (一)资助标准

    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202311—202410月),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23万元;一般项目15项,每项资助1万元。经费资助标准由专家评审组视项目研究的前期基础、团队水平、预期成果以及实际需求等情况综合评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经费需按中心设定的预算进行支出。课题经费不单独打包,中心凭票据实报实销。

    (二)结项要求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项目研究时间截止到202410月,一般不允许延期。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文章、咨询报告、调查报告政策建议、经验案例等。理论文章应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具有学理支撑作用发表时需注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资助项目;咨询报告应经过严谨的调查论证,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调查报告需以具体高校作为调研对象政策建议应切合实际、可操作、有较强工作指导性;经验案例应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结项时均需完成项目结项报告或相关调查报告(不少于6000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琴婷

     话:027-67862663

     shuangchuang@ccnu.edu.cn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502办公室



    附件: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选题指南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请书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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