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专项课题进行结项验收。为保证结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基本要求
1.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文章、咨询报告、调查报告、政策建议、经验案例等。理论文章应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具有学理支撑作用,发表时需注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资助项目”;咨询报告应经过严谨的调查论证,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调查报告需以具体高校作为调研对象;政策建议应切合实际、可操作、有较强工作指导性;经验案例应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项时均需完成项目结项报告或相关调查报告(不少于6000字)。
3.研究成果要建立在认真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引文、资料、数据应注明出处。
二、结项基本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
2.2024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结项申请书》(1份)交至行政楼502室(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5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angchuang@ccnu.edu.cn。
3.中心将于2024年11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课题进行评审。
4.经专家组评审、中心最终审核后,公布课题验收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见附件2),经专家组和中心审核后决定是否延期。
2.结项评审不合格者,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处理。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266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