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sxzz发表时间:2024-12-12点击:次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立足“高校基层党建”建设方向,开展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面向全国从事高校党建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员。为保证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党务工作者、思政工作者和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共同组队。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下列要求: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加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

    3.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课题,如无创新原则上不再立项。

    (二)申报方式

    1.本次课题申报采用公开发布、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2.申请人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也可结合研究实际和工作实践自拟选题,自拟选题需与高校基层党建相关。

    3.申请人按要求填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邮寄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单位+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

    4.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以电子版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二、课题资助与结项

    (一)资助标准

    项目研究期限为9个月(2025年1月—9月),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拟资助经费2万元/项,一般课题拟资助经费0.5—1万元/项。经费资助标准由专家评审组视项目研究的前期基础、团队水平、预期成果以及实际需求等情况综合评定。经费支出须严格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结项要求

    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课题一般不允许延期。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经验案例等。发表理论文章时注明“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成果”。

    结项时,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重点项目还需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10000字左右)。一般课题结项时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还需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6000字左右)或1份经验案例(3000字左右)。报告和案例材料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琴婷

    电    话:027—67862663

    邮    箱:shuangchuang@ccnu.edu.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502办公室


    附件:

    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指南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请书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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